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定排水、酸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酸洗废水经“pH调节 金属捕集 絮凝沉淀 砂滤”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其中铅、镍、砷等第一类污染物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初期雨水收集经絮凝 沉淀 砂滤处理后用于本项目间接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循环冷却定排水用于项目炉渣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需满足鹰潭龙岗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退火废气和配酸废气。2#厂房、3#厂房、11#厂房的熔化废气采用3套多管旋风除尘器 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12#厂房熔化废气采用1套三级沉降室 多管旋风除尘器 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4根(每个车间设置1根排气筒)20米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铅的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的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退火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采用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抑尘洒水和厂区绿化等措施,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等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来自熔化炉、保温炉、水平连铸机、铜棒拉光机、拉丝机、退火炉、剥皮机、冷却塔、空压机及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措施,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酸洗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皂化液、废皂化液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机油、废油桶、初期雨水处理污泥、含油废抹布、酸洗废水、废活性炭、砂滤池废砂等危险废物,分拣废料、不合格品、边角料、铜合金炉渣、锌合金炉渣、废耐火砖、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黄铜棒、锌合金不合格品返回电炉利用;黄铜线不合格品、分拣废料、边角料、铜合金炉渣、锌合金炉渣、废耐火砖、废包装材料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硫酸、乳化液、润滑油、柴油、废乳化液、酸洗废液、废机油等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等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Ⅰ级,综合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加强设备预防性维护,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本项目在危废暂存间设置 1 个事故收集池和导流沟(总容积 20立方米),在硫酸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可收集容纳体积不小于 2立方米),厂区新建 1 座容积为 200立方米******消防废水收集池)和 1 座 容积为 6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一旦发生料液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收集泄漏料液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排放。应急事故池设在地势较低处,便于废水自流入内,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酸洗槽、水洗槽、冲洗水池、皂化液槽、乳化液槽、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化学品仓库、硫酸储罐区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腐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下游设置1处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7.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2#厂房、3#厂房、12#厂房周边50m 和11#厂房周边100m******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8.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项目污染物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 9.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