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项目(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中标结果公告
摘要: (机器管招投标)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项目(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中标结果公告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项目(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X************001)
本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招标项目编号:X************001),确定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
中标人: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中标价格:
******.69
元
二、其他公告内容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永凯南路)(招标编号:X************001),评标工******委员会推荐: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4日。
招************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项目经理劳动合同过期、项目经理社保单不清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查询时间、诚信廉政承诺书签署日期为一年前等问题。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有限公司”不符合中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大楼6层
联 系 人: 庞工
电 话: 0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金秀街1号金海广场4栋1801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89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