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K143+622~K221+900)物联网系统技术服务(招标编号:PRJ******00060)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K143+622~K221+900)物联网系统技术服务澄清:
1.修改合同条款4.3.4为“4.3.4承包人须保证数据采集及传输的真实、准确,满足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的管控要求。本项目所述物联网平台应具备稽查功能,提供数据查询服务,可实现网页查询。应做好日报、各类业务报表、综合看板、各类预警等,并按考核规则库规则,实现自动考核工作,详细功能随项目进展由发包人细化提出。物联网平台(稽查系统功能,数据分析及报表、效能类分析功能部分)的使用费等相关费用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由发承包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若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管理单位发现有数据造假行为,属承包人责任的,按违约处理”。
******集团建设项目数字化平台(V1.0)的所有生产设备、传感器、网关设备及配套管理软件系统数据“四性”(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并协助建设项目做好数据管理工作。要求设备在线≥99%,数据传输完整率≥99.5%,违规操作识别率100%,数据篡改行为0发生。计算规则由建设管理单位会同发包人商议后确定。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及时预警,否则按违约处理”。
3.修改合同条款5.2承包人的违约第(10)款为“(10)针对拌合站配料精度、张拉误差超出标准的,承包人应及时预警并上报建设管理单位,预警不及时的,前两次课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3次及以上,课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
4.删除合同条款8.2版权;
5.删除第五章技术参数需求中第一项1.10沥青试验、第二项2.3混凝土运输轨迹跟踪、第四项路面施工内容。
6.修改第五章技术参数需求中5.1总体需求第三点为“物联网平台使用的相关费用单独计量,相应软件功能需经发包人验收后,方可进行此部分费用计量支付;”
7.修改报价清单TJ01-TJ06表格中万能试验机数据采集的功能描述为“提供数据采集程序实时采集试验过程及结果数据;提供数据发送程序把试验数据实时上传至数字化平台,具备开机自启动。”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