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城区雨水管线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1103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吴县城区雨水管线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孙发改[2024]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孙吴县城区雨水管线新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孙吴县解放路、东风街、东三路、利民街、西三路、东二路、西五路、少年宫门前、电业路、康健路、新华路、正阳路、建华路、核心街等路段
2.3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线8700米,其中:新建DN1200雨水管线3940米,新建DN800雨水管线3960米,新建DN600雨水管线800米,新建泵站2座。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176座,雨水口350个,恢复破损路面3979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30日,共计34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工程费用投资额为4522.44万元,具体招标控制价金额开标前15日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要求。(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10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五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9.5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 址:孙吴县中央街294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名拓******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