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代码:2309-410000-04-01-142915
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新(2024)0056号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现修改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
2.原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保证金”增加下列内容:
投标保函:
******银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保函期限必须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应为******委员会在评标时审查认定。未编入投标文件视为未提供投标担保,其投标无效;虽提交了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但其载明的要素与权利义务的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承诺承担所有保证事项的,视为未提交保函,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的本招标项目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8楼819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79-******),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其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上报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4)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原招标文件第56页评标办法前附表“3.4.1评标结果:************发改委1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法人资格、投融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原招标文件第178页五、投标保证金增加“投标保函格式”,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下同)。
5.本次变更公告(或补遗书)编号为02。
6.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有关内容均作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2.本次变更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次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 系 人:杨永丽
电 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5年02月09日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变更公告02号-盖章版.pdf